
【亞庇廿八日訊】一名執業醫生被控擁有未經衛生部註冊和認證的伊維菌素(Ivermectin)藥物,他承認罪狀後,法庭展延案件過堂,以待控方釐清案情。
伊維菌素藥物在去年傳出能夠有效治療和預防新冠病毒,不過,全國衛生局總監丹斯里諾希山勸告國人勿服用此藥物,因為這種藥物仍沒有臨床數據證明有效,而全國藥物控制執法組,也沒有註冊和認證此藥物可供人類使用。
這也是全國首宗因擁有未經衛生部註冊認證的伊維菌素藥物,而遭提控上庭的案件。
47歲的尼可拉斯占士乃被控於2021年8月23日中午12時35分左右,在亞庇亞庇商業中心一間連鎖醫務所,擁有未經衛生部註冊認證的100條裝,每條共10粒的伊維菌素藥丸,違反藥物及化妝品管制條例第7(1)(a)條文,牴觸相同條例的第30(1)條文,並可在藥品銷售法令第12(2)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認罪狀,在向地庭法官依爾希彼慕絲求情時,指他是在急迫的情況下購入上述伊維菌素藥物,以供家族成員使用,並沒有銷售予他人的目的。
他說,更具傳染性的德爾塔(Delta)變種病毒去年在我國出現後,其家人和親戚感到非常擔憂。
做為家族裡的執業醫生,他開始閱讀多份他認為可信任的醫學報告後,便郵購伊維菌素藥物。
不過,他在收到這批郵寄的藥物當天,已遭藥劑執法局檢舉,沒收了所有藥物。
“我最害怕的事情還是在一個月後發生了,我的父母親、大哥和大嫂先後確診冠病。
我的母親最後不幸病歿。
” 被告聲淚俱下的表示,他責備自己在家人寄予厚望下,卻在他們染疫時什麼辦法也沒有。
他強調自己已經沒有任何重犯的理由,盼法官從輕發落。
他也說,其家族成員甚多,因這種藥物難以購得,所以購買的數量較多,以應付不時之需。
由於被告的求情內容與控方的案情有出入,來自藥劑執法局的主控官阿末納吉要求法官擇期過堂,以進一步獲得檢察司署的指示。
法官遂展延案件,擇定2月23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