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一日訊】控方今天在上訴庭,撤回挑戰高庭批准“保佛海鮮餐廳毆鬥命案”的被告獲保釋外出的裁決,被告可繼續對日益惡化的背脊傷勢,在外接受治療。
副檢察司阿茲米瑪斯胡告訴上訴庭三司,控方是於2021年11月3日對高庭允許被告獲保外候審的裁決入稟上訴,但現在決定撤回上訴。
37歲的被告哈波蘭威羅是由於背脊傷況嚴重,向高庭申請保釋外出,以便到亞庇中央醫院進行手術。
高庭於去年10月22日做出了具歷史標竿的裁決,允許被控謀殺的被告以20萬令吉的保釋金外出。
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2月18日晚上11時30分至翌日凌晨12時零5分之間,在保佛一家海鮮餐廳外謀害一名53歲的男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被告是由藍星律師、于宛君律師及曾文潔律師代為辯護。
上訴庭三司拿督阿都卡林、拿督蘇邦蓮和拿督諾丁哈山在控方撤回上訴後,宣判撤銷此上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