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莫達偕妻被控兩項受賄貪污案 控方關鍵證人馬迪力證: 被告沒向投資代表索350萬佣金

16 Jan 2022 • 10:11 A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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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十五日訊】地庭被告知拿督斯里邦莫達並沒有向投資代理索取 350 萬令吉的佣金,做土地複興和統一公司(FELCRA)投資在大眾信託基金1億5000萬令吉的佣金。

大眾信託基金投資經紀人馬迪阿都哈密(43歲)在地庭接受邦莫達辯護律師阿迪慕蘭的交叉盤問時表示,他於2015 年 5 月4日在安邦路的洲際酒店與京那巴當岸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和其他幾個人會面時,並未討論與佣金或向邦莫達行賄有關的事宜。

這名控方第 24 名關鍵證人,是在邦莫達與妻子芝芝依仄蒂被控貪污案的審訊中,向法官羅芝納如是表示。

較早時,証人在接受控方進行審問時,承認他告訴法庭指邦莫達沒有索求350萬令吉的佣金,與他於2016 年在和大馬反貪污委員會談話的錄音是互相矛盾。

去年 12 月 7 日,法庭允許控方申請對證人進行盤問,因為他在法庭上的陳述與反貪會詢問時的談話記錄相矛盾,被認為是敵對證人。

馬迪同意阿迪慕蘭的說法,即給予芝芝依仄蒂的 220 萬令吉佣金是正常做法,其他介紹人也同樣獲得付款。

阿迪慕蘭問:「所有投資大眾信託的公司都有介紹人嗎?」 馬迪答:有些有,有些沒有。

對於另一個問題,證人表示,該單位信託的投資建建議己在Felcra的董事會會議上提出過。

證人在副檢察司劉振豪重複審問時,表示反貪會多次傳喚他並記錄其談話內容,有些問題他無法回答,因為他忘記了或不確定答案,而且當時也不能直截了當地思考。

他說:我當時對這種情況感到困惑,因為我沒有犯任何錯,但卻被叫了好幾次錄口供。

我對被傳召感到震驚及有壓力,因為我以前從未被任何當局召喚過。

馬迪在去年 12 月 7 日的訴訟中, 承認給出了不同版本的供詞,因為他在 2016 年被問到時感到壓力,而最後一次談話錄音是在將近五年後的 2021 年 2 月 4 日。

2019 年 5 月 3 日,邦莫達對兩項分別接受 220 萬令吉和 262,500 令吉賄賂的指控表示不認罪,以作為獲得 Felcra 批准向大眾信託基金投資 1.5 億令吉的回報。

64 歲的邦莫達當時是 Felcra 的非執行主席,被指控於 2015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2 點到 5 點之間在 Taman Melawati 的大眾銀行分行通過芝芝依仄蒂從 馬迪接受賄賂。

邦莫達夫妻雙雙對貪污的控皆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