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二日訊) 前政治人物被控四項非禮豐收節選美會佳麗罪名的審訊今日開始。
自稱受害人在被告菲立阿蒙面對的審訊中,作為控方第一位證人在地庭法官斯蒂芬妮謝倫面前作證。
這位前沙巴立新黨領袖於去年 6 月 10 日被控非礼丰收节选美会参赛佳丽及另一名女子,面对共5项控状的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52岁的被告有4项控状是被控在同一天非礼21岁的参赛佳丽,另一项控状则指他非礼一名18岁的少女,他过后获法庭批准以4万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
他在首控状被指于4月17日晚上11时在亚洲城一间旅馆的会客处,非礼一名18岁的少女。
次控状指他于5月19日下午2时左右在亚洲城一间影像公司旁的楼梯间,非礼一名21岁的参赛佳丽。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同一天下午3时30分在亚洲城一间旅行社,非礼同一名受害者,第四项控状则指他于同一天晚上9时45分从亚庇某餐厅前往一间办事处时,在一辆行驶中货卡车内非礼同一名受害者。
第五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天晚上10时左右在美罗城一间办事处,非礼同一名受害者。
上述所有控状皆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判入狱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菲立阿蒙是 2021 年豐收節選美會的技術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