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訊】沙巴民盟州政府將持續爭取沙巴在1963年大馬立國契約所承諾的權益,包括索討40%聯邦政府向沙巴徵收的稅金。
首長拿督哈芝芝諾表示,根據1963年大馬立國契約,這是沙巴索討本身權益的基礎,不論聯邦有什麼決定。
他在3月24日的州立法議會會議上,為財政部及首長署發表總結演詞時說:“州政府將持續索討及爭取沙巴的40%稅收,這是我們的立場。
” 他是回應一項有關我國財長東姑查夫魯指沙巴的40%稅收分享制巳不再有效,因為此制度超出聯邦政府財務能力範圍外的說法,而作此強調。
他說:“這只是他們的意見或看法,州政府的立場是持續爭取40%稅收,所有已列入主要訴求的索討行動,都不會撤銷,我們會一直爭取,直到立國契約的條件獲圓滿履行。
” 亦是沙巴財長的他補充道:“我們會根據一個馬來西亞大家庭的精神,持續索討63年立國契約下的權益。
” 至於2012年領海法令、1954年北婆(重划邊界線)理事會法令及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哈芝芝表示,州政府認為沙巴的權益已被納入1954年北婆(重划邊界線)理事會法令中,涵蓋了大陸架構。
他說:“因此,聯邦政府巳經透過1963年大馬立國契約特別理事會會議,獲知沙巴的權益。
” 此外,他表示,州政府矢志確保所有經批准的項目,可依期實施,讓目標群受惠。
他說:“因此,作為州發展委員會主席,我已要求聯邦政府解決無效工程的問題,我的先決要求是,聯邦政府所有在國家預算案及第12大馬計劃下批准的項目,都必須依期實施,同時我已指示所有州與聯邦主管正視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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