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一日訊)文都善T1商業中心女童墜樓案,該商業中心的產業管理公司在法庭面控後否認罪狀,要求審訊。
該公司乃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下午3時許,在上述商業中心的建築工地,位於連結D棟和A、B、C棟的五樓行人天橋,做為產業的管理方沒有安全的覆蓋行人天橋一處所留下的空隙,以避免人們墜落的風險,觸犯工廠與機械法令第10(e)條文。
該公司是由一名董事經理代為出庭面控,他否認罪狀。
來自大馬職業安全與衛生局的主控官要求地庭法官阿茲麗娜擇期過堂,以便移交提控文件於辯方。
被告代表律師多米尼克干尼則向法官求情,盼減低保釋金,讓其當事人保外候審。
法官遂允許被告以3千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擇定案件於5月19日進行審前管理,並擇期明年2月1日至2日開庭審訊。
另一方面,該商業中心的發展商和承包商已於上週五(8日)被控,認罪後的他們,遭法庭分別罰款2萬令吉和1萬5千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