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湖流浪者與乞丐汜濫問題 黃勇斌促福利移民局正視 提升執法效率辨別彼等國籍

10 May 2022 • 12:59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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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九日訊】民興黨籍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圖)促請沙巴公共福利服務局及移民廳能依法辦事,提升執法傚率,以辨別區分他們是本國或是外國人士,再定奪是送進亞庇 Desa Bina Diri(DBD)收容所,或是由移民局遣送他們返回原生國。

黃勇斌長期關注斗湖市區流浪者和乞丐問題,今日再接獲民眾投報,稱有人發現一名疑似神志不清的婦女,獨自蹲坐在東方廣場前的大馬路上,險象環生,黃勇斌獲悉後敦促政府相關部門介入,以調查該名婦女的身份背景再做定奪。

黃勇斌表示,他曾就斗湖乞丐人數龐大問題向多個有關部門反映,然而獲得的答覆是假設當局舉行大掃蕩行動,唯恐目前的警察局及福利部收容中心的空間,皆無法安置落網的乞丐大軍,但這個長久以來的老問題,州政府須擬出良策解決與控制。

據本州社會發展及人民和諧部於2021年9月23日州議會,給予黃勇斌咨詢有關州政府採取怎樣的措施,來解決乞丐問題尤其是沒有國籍身份的乞討者,該部在書面答覆中給予的解答如下: “本州社會發展及人民和諧部透過沙巴公共福利服務局(JPKA),援引1977年赤貧人士法令(又稱183法令),以解決本國有身份證的乞丐問題。

任何落網的本國乞丐,將由福利局透過司法程序然後安置他們在亞庇的DBD收容所。

若非本國籍的乞丐,將交由移民廳等待進一步的發落。

” 接著,在2021年9月16日的州議會,黃勇斌再次挑起有關乞丐問題咨詢州政府的解決辦法,尤其是斗湖市區日益猖獗的外籍乞丐,伸手向民眾索錢行徑,可能將引致公共安全的疑慮,當時本州社會發展及人民和諧部給予的書面答覆如下: 該部表示,在2012年3月26日實施的1977年赤貧人士法令(183法令),本州福利局在2013年4月1日在亞庇設立DBD收容所,目的是給予本國乞丐及貧困人士提供照顧、庇護及整休。

對於那些有家人的本國乞丐,他們將被警告及勸告然後釋放讓他們回到家人身邊,致於那些沒有家人的本國乞丐,他們將在法庭的批准後被送往安置於亞庇DBD收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