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麥西慕提抗議要求退還沙40%淨稅收爭議 傑菲里促聯邦需公平對待沙砂 遵循憲法支付應得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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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ay 2022 • 2:49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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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席部長拿督斯里傑菲里吉丁岸博士(圖)指出,“大馬一家聯邦政府應公平和維護聯邦憲法,遵循憲法第112C條和憲法第10附表第 IV 部分及其第112D條文強制性每五年重檢退還沙巴的 40% 淨稅收額。

” 也是63年大馬協議 (MA63 )和州權利益內閣委員會主席的他在今日發佈的文告中,作上述聲明。

他說,聯邦政府也應該採取類似的立場和遵循相同的憲法條款向砂拉越退還公平公正的金額,儘管沙巴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40%。

也是沙巴立新黨的傑菲里是評論首相署(沙巴和砂拉越事務)部長麥西慕安基利的言論。

也是沙巴團結黨主席的麥西慕日前被引述表示,必須提出抗議以要求將 40% 淨稅收退還給沙巴,他才能召集會議討論。

傑菲里說,無論由誰提意見,聯邦憲法和沙巴同意成立馬來西亞聯邦的基礎都明確規定,聯邦須退還來自沙巴的40%淨稅收。

他說,聯邦部長和聯邦內閣的每一位成員和每一位國會議員都在國會宣誓就職,宣誓維護和保護聯邦憲法。

他說:“因此,聯邦政府沒有理由不退還來自沙巴的 40% 淨稅收。

畢竟,在第 112D 條下的任何強制性重檢中,聯邦政府的財務狀況都與國家的需要相互平衡,而州的的需要遠遠超過聯邦。

” 他指出,聯邦政府以聯邦政府的財政狀況不允許退還為由,拒絕將憲法規定的40%淨稅收退還沙巴,也不是一個合理的藉口。

他說,除了民興黨政府與希盟聯邦政府達成的“協議”,在 2020年至2024年期間將40%淨稅收的權利增加至5千340萬令吉、8千零10萬令吉、和1億零680萬令吉,根本就沒有對1969年之後根據第112D條款強制規定的權利進行重檢。

國陣從1974年到2018年維持2千670萬令吉,希盟政府維續相同金額到2019年,直至2020年調高至5千340 萬令吉。

傑菲里說,沙民盟州政府並不同意微不足道的5千340萬令吉,並在等待就最終應付金額進行進一步談判結果之際,將金額改為2022年獲1億2千560萬令吉。

他說,在野的希盟和民興黨應該停止欺騙沙巴人他們所謂的要求 40% 淨稅收。

他們在掌政期間,同意支付並同意僅接受 5千340 萬令吉,令沙巴人大失所望。

他說,無論正在進行的談判結果如何,聯邦政府都應該公平對待沙巴和砂拉越,維護憲法,並遵循憲法支付沙巴和砂拉越應得的款項。

更重要的是,沙巴和砂拉越都迫切需要將該筆稅收用來推行發展計劃,以造福沙巴人和砂拉越人的利益和福利。

傑菲里表示,為避免未來出現問題,三個政府也應該就沙巴和砂拉越的稅收徵收機制達成協議,並立即支付給所有三個政府。

聯邦政府不應該拿走沙巴和砂拉越的份額而導致他們陷入貧困,同時挪用沙巴和砂拉越的合法稅收來發展馬來亞。

民興黨兵南邦國會議員拿督達樂雷京昨日指出,布城沒有必要等待沙巴州政府就沒有退還40%淨稅收作出投訴。

他表示,負責沙巴和砂拉越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安基利博士應該就沙巴應有的這項權利,自己向聯邦內閣上書,並讓他們同意執行。

他說:“畢竟,麥西慕已經說過,(拿督斯里伊斯邁沙比里)作為首相,會聽沙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