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二日訊】迄今為止,中央政府尚未收到任何有關沙巴和砂拉越在我國改為邦(wilayah)的正式申請。
首相署部長(沙巴、砂拉越事務和特別任務)拿督阿米占莫哈末阿里表示,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尚未提交“州”一詞為“邦”的申請。
他表示,這兩個州政府可能正在審查和考慮兩個方面,因為也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使用“邦”一詞,將引發不同的含義。
他說:“也許有人認為,邦與聯邦直轄區納閩以及吉隆坡聯邦直轄區的地位在同一水平上,而且低於現狀。
” 他說:“我認為沙巴和砂拉越的政府目前正在研究此事,如果他們確實想在1963年大馬協議中提出建議,我們將根據現有的法律框架,即聯邦憲法和1963年大馬協議的政府間委員會報告為基礎進行討論。
” 他今日在“1963年大馬協議:馬來西亞內的沙巴60年願景”公民論壇上的問答環節中,這麼表示。
阿米占認為,應從法律角度來看待使用“邦”一詞,以確定沙巴和砂拉越的實際地位。
他說,“比“邦”或“州”一詞更重要的是在聯邦憲法第1條(2)中重新定位的修正案。
他說:“為什麼這很重要?這不僅僅是為了今天,也為了未來的世代,以便將其恢復到其原始狀態,以便後代知道為什麼沙巴和砂拉越與馬來亞的其他州有所不同。
” 他說,當修正案執行時,下一代將主動查閱和了解,沙巴和砂拉越的地位與馬來亞的其他州不在同一水平上。
今年一月,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说,砂拉越和沙巴在我国作为邦(wilayah)的地位尚未颁布宪报,联邦政府与砂拉越在該月19日召开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会议将讨论此课题。
他指出,这两州改为邦的地位,目前仅处于建议的阶段。
阿邦佐說:“颁布宪报为邦仅属建议,从一开始我们(沙巴及砂拉越)的确应该是邦,但情况在60年里出现变化。
” 他說:“因此,这就是我们修改联邦宪法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