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七日讯】被控販運毒品的青年,在交替的擁毒控狀下承認罪狀,遭高庭判決入獄12年兼鞭笞10下。
副檢察司阿茲琳雅絲告訴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檢察司署已接納被告辯護律師艾沃保羅的陳情書,並要求向被告宣讀交替控狀。
22歲的丹尼爾多尼在交替控狀下,被指於2021年7月11日晚上9時10分,在下南南輕工業區某處的小河旁,擁有淨重68.78克的冰毒,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認罪狀,其辯護律師向司法專員求情時,指被告選擇在第一時間認罪,案件無需經歷冗長的審訊過程,盼減輕刑罰。
副檢察司則要求司法專員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司法專員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2021年7月11日被捕算起。
無執照賣酒精飲料 咖啡廳東主罰2千 【亞庇十七日讯】一間咖啡廳東主被控無執照售買酒精飲料,對控狀供認不諱的他,遭法庭判決罰款2千令吉。
28歲的阿德里歐乃被控於1月14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在賓達士路某商業區的一間咖啡廳,無執照售賣含酒精成份的飲料,觸犯公共娛樂法令第3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1條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警方在展開“污點行動”時,要求上述正在營業的咖啡廳負責人出示執照,結果揭發對方的執照並不允許他們售賣酒精飲料。
被告承認罪狀,由當值法援律師邱嘉敏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指被告已對罪行感到懊悔,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同時歸還警方在行動中充公的音響器材。
推事史蒂芬妮則要求推事依法嚴懲。
推事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1個月牢獄代替。
販運近1公斤大麻 快遞員表罪成立 【亞庇十七日讯】高庭今早宣判被控販運大麻的快遞員,表面罪名成立,並諭令他出庭自辯。
35歲的扎庫安阿立夫乃被控於2020年9月2日早上11時45分左右,在哥隆邦商業區的某快遞公司販運淨重999.9克大麻,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認罪狀後,來自布城關稅局的副檢察司登姑娜吉哈於初審時共傳召了10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
被告是由阿茲賀法漢律師和沙魯尼占沙禮律師代為辯護。
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案件完成初審後,宣判控方呈堂的證據鏈完整,有足夠的表面證據指證被告對擁有毒品知情,因而依法假定被告販運毒品,被告需出庭自辯。
被告的辯護律師告訴司法專員,其當事人將自行出庭自辯。
辯方同時將傳召控方所獻議的一名證人出庭抗辯。
司法專員遂擇定案件於7月6日續審,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