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四日訊】一名男子在法庭被控偷竊家用煤氣桶,他承認罪狀,遭法庭判決入獄7個月。
被告海魯阿德里斯乃被控於5月29日晚上7時35分左右,在必打丹一間雜貨店偷竊一個家用煤氣桶,觸犯刑事法典第379條文。
案情指警方於5月29日接獲雜貨店的東主報案,指店裡的一個家用煤氣桶遭人偷走,損失約500令吉。
警方經明查暗訪後,成功於6月7日將被告逮捕,並在被告的指引下,起回失竊的家用煤氣桶。
被告承認罪狀,並向推事樂芙莉求情,指他目前因吸食毒品罪成,在監獄服刑中,盼刑罰同時執行。
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則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