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二日訊)沙巴與砂拉越在內陸稅收局董事會的潛在代表名單已提交給首相署和財政部,現已在委任之中。
首相署(沙巴和砂拉越)部長拿督斯里麥西慕安基利博士之政治秘書尊尼波恩古倫指出,此事已在去年 12 月和今年 4 月的 1963 年馬來西亞協議特別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他說“沙巴和砂拉越政府都已提名人選,沙巴和砂拉越事務部已經向財政部提交名單。
” 尊尼波恩古倫是回應民興黨署理主席拿督達雷雷京呼籲沙巴州政府效仿 砂拉越提名一名候選人進入 內陸稅收局董事會。
也是杜魯畢州 議員的尊尼波恩古倫強調,各方都已盡了本份,並且:“他們正在進行委任。
” 他說,沙民盟州政府已經完成功課,並已按照1963年大馬協議和憲法的規定處理這個問題。
他說 “沙民盟州政府非常徹底,他們非常了解並知道自己的權利。
他們迅速採取相應的行動。
他說“別擔心!沙民盟走在前頭,已經做了該做的事”。
民興黨署理主席拿督達樂雷京昨日發文告指出,沙民盟州政府與聯邦政府就沙巴權利進行談判的同時,必須力推沙巴漢擔任內陸稅收局董事會成員。
他說,沙巴漢加入 內陸稅收局董事會至關重要,以便州政府能夠掌握聯邦取自沙巴的實際年度總稅收額以及沙巴應得的撥款。
他也說,沙巴州憲法規定其淨稅收回報率為 40%,而在內陸稅收局董事會的這種任命應該是「必須和自動的」。
他說,作為內陸稅收局董事會成員,被任命的沙巴漢可以監控聯邦政府從沙巴收取的所有稅收,並每年退還給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