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Park at Your Own Risk,就没有责任了?

Opinion
31 Oct 2025 • 7:00 AM MYT
律师仔 Lawyer Boy
律师仔 Lawyer Boy

一个分享法律资讯的平台,让大众能更简单的了解法律。

Image from: 写了Park at Your Own Risk,就没有责任了?
图片来源:律师仔 Lawyer Boy

相信大家对 ‘Park at your own risk’ 这个词都不陌生,我们在购物广场的停车场经常看到这样的标记,顾名思义就是自己需要承担所有泊车在此地的风险。

那这样的免责条款,是不是真的有法律效力呢?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比较有趣的案件。

原告是一家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汽车租赁公司,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原告将一辆车租给了一名法国公民。然后这个法国公民声称他将那辆车停放被告的停车场。但当他晚上回去时,发现汽车已经不见了。

他随后将汽车丢失的情况告知了安全室的保安,检查了CCTV,发现汽车被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偷走了。

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是栅栏门降下的速度太慢,无法阻止被盗汽车驶出停车场。同时,没有保安在站岗和有效地监控CCTV的情况。

原告称,被告有责任确保其汽车在停车场的安全。但是被告没有尽到确保安全的责任,也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停车场发生盗窃。

被告就说,被告的责任只是为放置汽车提供一个安全的停车场,被告已合理及谨慎履行了其责任。被告还辩称,被告已经放了以下的免责条款:

“管理方对车辆、车辆配件或车内物品无论如何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车辆停放的风险完全由客户自负。”

这也就是我们每次都看到的 “Park at Your Own Risk”

所以,被告说他将不会对任何车辆的损失和损坏负责。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是有信托关系的。被告作为受托人,有责任确保原告停放的汽车的安全。

由于被告的疏忽,汽车被盗,被告违反了这一义务,所以有法律责任。原告最后也拿到了约 RM117,000的赔偿。

由此可见,这种免责条款并不一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停车场业主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

但我个人在停车的时候还是会习惯性把贵重物品带下车或者是用东西盖着,避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小七-

*律师仔 Lawyer Boy


律师仔 Lawyer Boy (tham.co.a@gmail.com)Newswav Creator 项目的创作者。此项目让创作者在分享心得、讲述故事、成为公民记者的当儿,通过Newswav的百万用户实现流量变现,赚取额外收入。立即在creator.newswav.com 注册成为我们的创作者之一吧!

上述用户内容(“User Content”,定义见 Newswav 使用条款)包括所表达的观点及所有媒体(图片、视频、引用等)均由作者提交和发布。 Newswav 仅是一个提供内容托管服务的聚合平台。如果你对作品的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联系creator@newswa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