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七日訊】工程及公用事業部部長拿督斯里佐津昆沙浪表示澄清,根據截至2025年8月的記錄,本州的電價約為每千瓦時21.03仙,而非43.83仙.
他告訴州議會,每千瓦時43.83仙的電價是沙巴電力公司(SESB)獲批的總成本, 其中包括發電成本7.94仙,以及輸電、配電、零售和資產回收系統的成本15.89仙.
他披露,關於從砂拉越輸入能源,沙巴電力與砂拉越電力供應 (SESCO ) 之間的電力交換協議,已從 30 兆瓦增至 50 兆瓦,並將於 2025 年 12 月 13 日開始實施。他說,有關電價每千瓦時是28.5 仙,每年遞增 1.5%。與現有發電來源相比,該價格具有競爭力.
部長告訴州議會,雙方商定的兆瓦數考慮了以下因素即砂拉越電力供應目前可出售的剩餘容量;並根據技術研究,100 兆瓦是穩定沙巴電網系統所需的最大容量依賴,而且均衡的發電結構和能源安全,優先利用本地自然資源,不過度依賴邊境供應.
他說,根據沙巴能源委員會批准的電力發展計劃,州政府已透過該委員會與沙巴電力同啟動相關工作,力爭到2029年將發電能力提升至100兆瓦.
他強調,從發電成本的角度來看,終止獨立發電商(IPP)合約,並不能解決沙巴電力供應成本問題,因為IPP的成本具有競爭力,且專案授予過程透明.
他披露,為確保發電成本更永續,州政府已採取措施,分階段實施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發電廠項目,以減少東海岸地區化石燃料資源(柴油和中質燃料油)的過度使用.
他解釋, 關於持有IPP發電資產80%的問題,他澄清IPP專案是透過私人融資計畫(PFI)開發的,其開發和營運成本均由開發商全額承擔。這種方法既能滿足發電需求,又不會給沙巴電力局(SESB)或政府帶來沉重的資本負擔。通常,一座100兆瓦電廠的開發成本約為8億至10億令吉。若要10年內開發2000兆瓦的發電需求,則需要約200億令吉的投資.
西馬半島和大多數其他國家,也採用類似的模式,即由私營部門開發發電項目,而公用事業公司則充當能源買家和系統運營商。真正的解決方案不在於獨立發電商(IPP)的數量或公用事業公司的資產持有量,而是為沙巴消費者提供具有競爭力和價格合理的能源價格.
州政府將透過沙巴能源委員會(ECoS)確保獨立發電商(IPP)的電價具有競爭力.
為保障州政府的利益,政府決定每個能源項目都必須由具備技術和財務能力的沙巴官聯公司(GLC)持有股權並參與項目.
獨立發電廠作為能源產業發展的融資機制,其作用得以保留,但對成本和價格的控制將更加嚴格.
州政府的首要任務是確保電力供應安全,控制系統成本,並保護沙巴人民的利益.
他說,沙巴州政府透過沙巴能源委員會(ECoS)制定了《沙巴電網發電發展計畫》(或稱《沙巴電力發展計畫》),以滿足沙巴的電力需求.
有關拿篤6.44億令吉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較登嘉樓3.06億令吉的類似BESS專案高出許多,部長認為這種金額差異需要全面、公平地看待,必須考慮到採購年份、專案範圍、系統需求以及沙巴實際成本結構的差異.
他說,拿篤的儲能系統有助於減少電力供應中斷,提高系統穩定性,並避免長期依賴成本更高的柴油發電,它的成本合理且可負擔,符合其裝置容量、專案實際範圍(包括275千伏併網工程)以及沙巴電力系統的需求,最重要的是,不會給州內電力用戶帶來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