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八日訊】沙巴人民估計可在下一屆州選舉成績中覺醒,因為不論誰成為下任首席部長,最多只能擔任兩屆任期,每屆期限為5年。
現任首長拿督哈芝芝表示,讓這項規定生效的州憲法修正案很快會落實。
他希望,這不僅為沙巴帶來更好的治理,也確保有新血坐任沙巴政府第一把交椅,為沙巴的民事服務注入新的想法。
助理部長更名副部長 他也打算提高助理部長的威望,把他們更名為副部長,並把委任人數從3位增加到14位。
他說:“我已經提出了這些法案,州內閣也同意了。
” 他希望在下個月適當時候,把相關法案提呈到州立法議會。
他接受《每日快報》在其擔任首長3週年紀念的獨家訪問時表示,修改州憲法需要州議會三分之二的附議通過,因此希望順利獲得支持。
當被問及助理部長更名的理由,他表示副部長更有分量,聽起來也恰如其分。
沙巴第一位聯邦部長丹斯里羅思仁讓聯邦政府同意以內閣制任命助理部長人選,而不是依照馬來半島把助理部長稱為州行政議員的做法。
當年成為沙巴第二任首長的律師羅思仁認為,根據1963年《馬來西亞立國契約》的精神和條款,有必要區分沙巴和砂拉越為立國伙伴,而不是普通的州屬,聯邦同意了這一點,而且羅思仁建議的20點協議保障是必要的,因為成立馬來西亞已經是一項"注定的結果",20點協議的一些要點還是由敦法史蒂芬斯、丘錫洲和和當時的殖民地總檢察長肯恩約翰士(Ken Jones)貢獻的。
內閣擴張或增至14部長 至於把州內閣成員從11人增加到14人,哈芝芝希望部門擴張可增加教育、水電供、婦女問題和健康議題的代表。
他說:“這會由沙巴決定,屆時聯邦政府將被告知我們的決定。
” 至於沙巴是否會像砂拉越一樣,把首席部長職位更名為總理,哈芝芝坦承,這曾經被討論:"有些人想要更名為總理,也有其他人寧願保留首席部長的稱呼,砂拉越為此修訂了砂拉越憲法,儘管聯邦尚未修改聯邦憲法,但他們已經承認並尊重砂拉越的決定。
" 根據記錄,丹斯里慕沙阿曼(巫統)是沙巴任期最長的首席部長,總共15年(2003-2018年),而敦馬士達華(沙統)、丹斯里哈里士(人民黨)和丹斯里百林(團結黨),各坐任9年首長。
1994年推出的兩年首長輪任制下,巫統(敦沙卡蘭和拿督沙禮賽德)、沙巴進步黨(拿督楊德利)、沙巴民主黨,後稱民統(丹斯里柏納東博)、巫統(丹斯里奧蘇蘇干)、自民黨(丹斯里章家傑)輪流擔任了沙巴首長。
民興黨主席拿督沙菲益阿達從2018年起擔任首長兩年,直到其數名州議員跳槽到反對黨,隨後的州選舉中,沙巴人民聯盟的掌舵者哈芝芝取代他成為新一任首席部長,直到現在。
這導致沙巴成為自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以來,首席部長最多的-州,第一位被任命的首席部長敦法史蒂芬斯只坐任了15個月,當時他與沙巴第一任州長敦馬士達華之間嚴重的政治分歧,迫使吉隆坡在1965年1月任命羅思仁為看守首席部長,直到1967年沙統贏得的第一次州選舉。
今年5月,州憲法被修正,採納了早前國會通過的反跳槽法,禁止民選代表轉換政黨,然而,這並不妨礙整個政黨結成聯盟來組建州政府。
此外,州政府於5月25日刪除了沙巴憲法第6(7)條文,內容是關於州元首如何任命首席部長。
勝選政黨領導人成為首長 1990年列入州憲法的第6(7)條文成為州元首挑選獲勝政黨的領導人成為首席部長的指南,以避免選敗的政黨圖謀奪取政權,特別是透過納入6名官委議員,來增加其議員人數,以實現“多數席\"的條件。
根據憲法第6(3)條文,首席部長的任命,是基於州元首對“在他看來誰可能會獲得州議會大多數成員信任票的判斷"。
有些人認為,最近刪除的第6(7)條文有助於指引州元首在州選舉中,任命以多數票勝出的政黨領袖為首長,哈芝芝把刪除第6(7)條文的法案與反跳槽法案一起提呈。
在為州政府刪除有關條文的舉動進行辯護時,哈芝芝表示,此條文讓州元首可以自由選擇首席部長人選;但州元首如今沒有義務,任命在選舉中贏得大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為首席部長。
隨著州憲法第6(7)條文被刪除,在沙巴的“狂野東方”政治之下,下一屆選舉後未來的政治發展,是否會面臨憲法挑戰,還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