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廿九日訊】納閩商會團體受促聯合提出一項決議,請求聯邦政府批准建造納閩-沙巴大橋的提議,並採用在馬來西亞之前成功實施過的“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落實。
前首席部長丹斯里哈里士發起了這一呼籲,他說,這個項目的主要障礙是預計成本高達60億令吉。
“我已經致函聯邦部長和納閩各商會主席,建議實施BOT模式,這個模式提出不需要政府財政資助,同時需要批准分配位於橋梁兩端、位於納閩直轄管轄範圍內的5000英畝海床土地。
” 此外,哈里士表示,這項提議還尋求政府對建造20,000名退休人員的商業和住宅基礎設施給予認可。
“購買這些房屋或公寓的外國人將有資格根據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MM2H)計劃獲得永久居留權。
” “有許多來自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亞、香港的退休人員希望在納閩度過他們的退休生活。
” “儘管已經向納閩機構首席執行員提交了幾份申請,但遺憾的是沒有得到批准或回應。
” “潛在開發商只等待一個‘原則上的批准’,以啟動一項全面研究,這一過程估計需要數百萬令吉投資,”他說。
哈里士提醒納閩人民,當時的人民黨政府出於幾個關鍵因素,將納閩託付給聯邦政府: *確保納閩繼續作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 *方便聯邦政府領導人增加對納閩的發展訪問,隨後有利於沙巴的發展; *為馬來西亞的團結和完整貢獻,特別是與沙巴和砂拉越的關係。
(類似於印尼將其首都搬遷到加里曼丹納沙塔,以永久包含加里曼丹婆羅洲在其領土內)。
*承認聯邦政府有能力和資源促進納閩的經濟發展。
他表示,這個提議強調了迫切需要解決納閩-沙巴大橋建設問題,以促進區域發展和繁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