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女星徐熙媛(大S)骤然离世,其遗产分配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问题引发关注。律师吕秋远表示,根据台湾《民法》规定,离婚后若原监护方去世,子女的亲权将自动归属另一方,即汪小菲。因此,汪小菲不仅拥有监护权,也可依法将子女带回中国大陆。此外,由于大S现任丈夫具俊晔未依法收养两名子女,仅与他们存在姻亲关系,故无法主张亲权。
遗产分配与监护权争议
关于遗产分配,依据台湾现行法律,遗产应由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平均继承,各占三分之一。然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管理权归监护人所有,若汪小菲成为监护人,即享有管理子女遗产的权利。
吕秋远指出,若生父本意良善,通常会设立信托,待子女成年后继承财产;若有其他意图,未来或将引发法律诉讼。
至于监护权安排,大S家属可依据“变动最小原则”及“未成年子女意愿”,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由家人担任监护人。然而,吕秋远分析认为,除非汪小菲愿意妥协,否则诉讼难度极高。此外,关于遗产管理,也只能寄希望于汪小菲自愿设立信托,变数仍存。
面对类似情况,吕秋远直言:“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活着。”他强调,除非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否则法院只能依据现行规定进行裁决。对于大S家人而言,若希望争取子女监护权,只能通过法院程序争取改定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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