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雪州万达镇国中命案星期三(8月5日)续审, 2名儿童证人在特别安排下出庭作证。
据《新海峡时报》报道,2名证人是被告及16岁女死者的同校学生。他们在证人席附近设置的屏风后方,向高庭法官阿德林阿都马吉面前作证。
法庭于证人席附近设置屏风,让证人在作证时只面对法官,同时阻隔坐在被告栏附近的被告视线,确保双方不会面对面接触。
已有7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2007年儿童证人证据法令》,2名证人的身份及证词均受法律保护,不得公开。
这项为期8天的审讯于星期一(8月3日)开始。截至目前,已有7名控方证人出庭作证,包括一名法医病理学家、死者母亲、该校前校长及4名教师。
由于被告仍属未成年人,因此不得公开其身份,也不得拍摄照片。他星期三由位于本查阿南改造中心押送到法庭应讯,案件全程以清堂方式审理。
被告精神状况适合接受审讯
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院长伊恩劳埃德安东尼此前完成为期3个月的精神评估后,确认被告精神状况适合接受审讯。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35分之间,在八打灵再也白沙罗万达镇国民中学四校女生厕所内谋杀一名16岁中四女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鞭笞12下。不过,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犯案时未满18岁的儿童不得判处死刑。
同法令第97(2)条文则规定,若罪名成立,可由国家元首(联邦直辖区案件)或相关州属统治者或州元首(州属案件)酌情决定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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