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6日讯)一名36岁印尼籍男子因乱丢烟蒂被判罚款1000令吉,惟因无力缴付罚款而入狱一个月,成为大马首名因乱丢烟蒂而被判监禁的人士。
根据马新社报道,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机构(SWCorp)主任再纳菲特里阿末指出,这名承包商普通劳工是于今年2月,在士都兰(Stulang)一带犯下乱丢小型垃圾(PSK)的行为。
他说,法庭较后判处男子罚款1000令吉,惟男子因无法缴付罚款,从8月28日起入狱服刑一个月。
“完成监禁刑罚后,这名男子还必须执行6小时的社区服务令(PKM)。”
他今日巡视第50系列社区服务令执行情况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再纳菲特里指出,截至目前,共有107宗涉及社区服务令的案件已完成法庭程序,当中涉及59名本地人及48名外籍人士。
他说,这些案件累计罚款总额达7万1550令吉,而法庭判处的社区服务时数介于2至10小时。
在执法方面,柔州至今已展开3358次执法行动,并发出3095张违法通知书(NPK)。
“截至目前,我们也已经把789份调查报告提呈副检察司,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强调,根据《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清洁管理法令》(672法令)第77A条文,在公共场所乱丢小型垃圾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执行最长6个月的社区服务令。
若没有遵守社区服务令,则可能面对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最高1万令吉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