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五日訊)一名承包商父親和他的兩名子女,在法庭被控共謀虐待小女兒。他們3人皆否認罪狀,獲法庭批准保外候審.
受害者18歲的哥哥培里斯李斯、44歲數的父親萊納里瑟和22歲的姐姐雅麗桑娜乃被控於1月21日下午1時許,共謀在孟加達甘榜曼祥一間民宅,虐待年僅12歲的受害者,觸犯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條文下被判刑.
他們的控狀也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3名被告皆否認罪狀.
副檢察司阿蒂卡阿雅要求地庭法官瑪麗娜依布拉欣擇期過堂,指出第一至第三被告分別為受害者的哥哥、父親和姐姐,不建議被告獲保釋。受害者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過後將交由她的祖父照顧。3名被告和祖父的住家是在同一甘榜,干擾證人的風險甚高.
3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林明俊則向法官求情,指出受害者父親和祖父的住家有1公里遠的距離。3名被告有固定住址,在獲得警方口頭保釋期間沒有棄保。受害者的祖父目前仍是甘榜的村長,盼減低保釋金.
法官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4月14日進行審前管理,並批准3名被告各以5千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被告需每個月1次到警局報備行蹤,獲保期間不得干擾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