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5日訊)加拉巴干國會議員拿督安迪莫哈末蘇里亞迪賓班迪在國會反霸凌法案(2025)辯論中,明確支持政府推動建立更系統、包容並符合兒童權益的處理機制,並強調這是邁向更進步、更具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精神的重要一步.
一、明確區分霸凌類別,建立分級處理制度安迪指出,霸凌案件須清楚區分為:●輕微霸凌(由學校處理)●嚴重霸凌(交由反霸凌法庭審理)●犯罪性質霸凌(交警方調查)他表示,目前處理機制欠缺統一標準,導致學校、家長及執法單位常出現判斷落差,進而影響兒童受保護的權利.
二、填補數碼霸凌的法律漏洞他提到,網絡霸凌常跨平台、跨州甚至跨國,必須透過更完善與協調的法律結構來處理,包括:●強制向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SKMM)呈報相關案件●加強《電子通訊法》第3(e)條文●推動數碼法律的全面整合“孩子們生活在網絡空間,保護措施也必須升級。”他說.
三、保護舉報者,終結‘害怕舉報’文化●安迪強調,許多學生因害怕報復或被孤立而不敢舉報霸凌者,形成長期沉默的惡性循環.
他建議設立特別的法律保護,讓舉報者免受滋擾或二次傷害讓受害者或其家人可直接向反霸凌法庭舉報,無需層層轉介四、對包庇霸凌案件的機構實行嚴罰.
他指出,有些學校為維護聲譽而隱瞞霸凌事件,這是不可被接受的.
安迪建議若學校或學院“關蓋案件”或在7天內未呈報霸凌事件,應被罰款高達5萬令吉“任何機構的面子,都不該比學生的安全來得重要。”邁向更公正、更安全的校園環境安迪表示,反霸凌法案的核心不是懲罰,而是修復、教育與保護。他強調,設立反霸凌法庭可讓處理程序更專業、更敏感兒童需求,也能避免受害者被二度傷害.
他總結說:“若孩子在學校都無法感到安全,我們就無法談教育的未來。反霸凌法案必須成為建立安全校園文化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