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一日訊)一名來自哥打馬魯都的家庭主婦,被控在社交媒體發表失實貼文,將”查拉墜樓案“扯上州元首的家族成員。她承認罪狀,遭法庭判決罰款1萬令吉.
32歲的阿絲瑪基亞乃被控於7月29日晚上9時21分左右,使用在臉書的“Ash Qiey"賬號蓄意發表失實的貼文説道:”3名是VVIP的孩子,1位是部長的孩子,1位是警官的孩子,1位是退休校長的孩子。這是造案人的3/6,5名學長1名。“”上述言論是從一遍文章取出,如果他們真的是案件主謀,長時間以來的霸凌行徑確實令人難以忍受。他們其中一人也是州元首的家族成員,若屬實,他們的游戲太過殘忍。沙巴正在維護殺人凶手。“該貼文意圖騷擾他人,並於7月31日在州元首府,被州元首府的公關秘書拿督阿都拉胡欣閲讀。被告因而觸犯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2)條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州元首府的公關秘書向警方報案,指他從手機Whatsapp閲讀了一則誣衊州元首的短信。有關的短信具誹謗成份,缺乏證據,並意圖誹謗州元首的名譽。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指控州元首的家族成員,涉及”查拉墜樓案“ .
被告承認罪狀,向地庭法官瑪麗娜依布拉欣求情,盼僅以罰款輕判。她目前仍以母乳餵養一名8個月大的寶寶,還需照顧仍在求學中的孩子。做為一名母親的她,是在情緒激動下發表有關貼文.
負責檢控的副檢察司阿雅阿蒂卡和副檢察司努魯莎菲拉則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指被告在網上對州元首做出失實指控,造成該失實的言論迅速被散播。國會於今年2月11日通過修正法案,加重了觸犯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的刑罰,顯示被告犯下的是嚴重罪行.
她說,類似的罪行日益增加,網絡使用者在沒有經過審查,沒有想到需承擔後果的情況下,發表失實的貼文。法庭應判下重刑,以制止類似罪案頻密發生,因此他們要求法官對被告判下牢刑.
法官經考量後,遂判決如上述,被告若未繳清罰款則以2個月的牢獄代替。她也喻令將警方在展開調查時所扣查的手機,歸還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