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六日訊】有關州憲法第6(7)條文州元首委任首席部長的指南部份該不該廢除,在昨日州議會由首席部長提呈的2023年反跳槽法案中,反客為主成為主要辯題。
在爭論中最後還衍生了由官委議員拿督斯里楊德利提議讓此法案先通過,然後才成立一個包括各政黨在內的跨黨派特委會,來仔細究該條文尚存灰色地帶,以便在大選前,釐清各種細節使它更完善後,才將它重新交回州議會進行修正。
楊氏表示,他個人認為這條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廿五日由團結黨政府首長丹斯里百林修定的條文可有可無,因為它尚存有含糊及爭議的部份,當時的反槽法令是根據那時候的政治局勢來制定,嚴格來說,它已不適合當前的政治局面。
楊德利是州議會裡是唯一曾參與制定憲法第6(7)條文的「過來人」,因此他說的話,頓時變得更有份量。
他說,沙巴於一九八五年經歷了團結黨在四十八席中贏得其中廿五席多數議席,卻被沙統主席敦馬士達華半夜摸上州元首府通過委任六名官委議員,自認已獲得多數票而要宣誓為首席部長,這是沙巴歷史中最黑暗「上山奪權」事件! 楊氏指出,該條文指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之領袖,將被州元首委為首長,他問如果黨贏了但黨主席卻輸了,該委誰?這種情形早在人民黨下台前就發生過,該黨主席哈里士便曾在擔布南敗選! 他說,當年的政黨都各自單打獨鬥,沒有所謂的聯盟,因此「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很好解釋!但後來有希盟等這些政治聯盟的出現,爭議隨之多了起來,他認為該條文將會繼續帶來許多爭議,最後連州元首在「點將」時,也會被搞得暈頭轉向,因此,如果大家堅持要保留該條文,就應該再詳加研究及進行更好的修正。
楊氏的建議獲得王鴻俊、尤索夫及拿篤州議員卡達必等人的認同。
首席部長在二讀該法案及並總結辯論及回答問題,解釋了該條文已不合時宜,也抵觸了憲法的第3條文,他覺得即然州政府難得提呈了反跳槽法案,楊德利的講法亦有理,而勸請大家先讓法案先通過,然後再來研究要廢除的第6(7) 條文之部份,以便修正再重新納入憲法中。
西納浪州議員拿督斯里沙菲益之前提問首長為何沒有宣讀修憲中提及廢除第6(7) 條文之部份,並對咬著民興黨在上屆州選舉中是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根據該條文首長應來自該黨,他也非議民意黨從未參選,他的主席怎能去當首長? 這時楊德利起身糾正說,有關條文,只有在大選後要組新政府時只能用一次,過後則用不上,並指哈芝芝是在州議會獲得多數議員支持的首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