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七日訊)沙巴州政府歡迎高庭就「40%淨稅收權益」作出的裁決看首長拿督斯里邦里瑪哈芝芝哈芝諾表示:「我們對高庭的裁決感到欣慰。該裁決諭令聯邦政府必須在90天內,重新檢討過去多年未支付的撥款,並確認了沙巴在《聯邦憲法》下的權利,特別是第112C與112D條的規定。」他指出,這項勝利也肯定了沙巴州政府長久以來維護並堅守州憲法權益的重要作用.
哈芝芝說,州政府努力釐清歷史資料,包括1964年至1968年間「聯邦來自沙巴淨稅收增長分成比率」的記錄,並一再確定第112C與112D條文的原意與效力從未改變,起到了關鍵作用.
他強調:「州政府接受臨時撥款的舉動,並不影響或放棄沙巴的憲法利」.
他指出,自從大馬協議(MA63)落實會議開始以來,無論是哪一任首相主持,沙巴州政府都堅定不移地提出相關訴求.
他說:「我們透過每一次官方管道、每一次由首相主持的MA63會議,以及多封官方信函,不斷地向布城提出訴求,從未讓這個課題停歇.
他說:「隨著這項裁決,我們希望聯邦政府能依照當年馬來西亞成立時的協議,履行其應有的責任」.
首長表示,州政府將秉持合作與相互尊重的精神,與聯邦政府接洽,以落實法庭指令,確保沙巴的憲法權益得以全面實現.
哈芝芝同時讚揚沙巴律師協會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將此議題提上法庭.
高庭法官拿督施樂絲蒂娜史杜爾嘉莉今日在裁決中也指示,聯邦與州政府必須在指令頒布之日起180天內,根據《聯邦憲法》第112D條的規定達成共識.
哈芝芝今日在其官邸斯里加雅會晤沙巴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出席者包括拿督陳權芳、冯衍基博士、珍妮絲林及資深律師謝楊瑪利姆圖沙巴州律政司拿督蘇觀山也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