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五日訊】在 2020 年 9 月州提前大選後叛逃的前民興黨議員聲稱,他們在成為選舉候選人之前沒有與該黨簽署任何契約。
新都敏州議員拿督尤索夫耶谷向‘星報’表示,他沒有與該黨簽署任何契約。
他是被要求評論民興黨計劃重新審視該黨與他們之間簽署的“合約”時,如此表示。
吉隆坡高等法院判決公正黨前副主席拿督祖萊達卡馬魯丁支付 1000 萬令吉,因為她在 ‘2020 年喜來登政變’期間離開公正黨而違約。
尤索夫去年離開民興黨,現在是沙巴民意黨(Gagasan Rakyat)黨員。
另一位前民興黨古納州議員諾拉麗娜阿里夫也表示,她與民興黨沒有簽署任何契約協議。
“我們應該研究祖萊達和公正黨之間協議的細節,這是一種契約。
” “我們沒有任何契約。
”今年二月加入首席部長拿督斯里哈芝芝諾領導的民意黨的諾拉麗娜如此表示。
“我相信祖萊達案不會影響我們的決定。
”她補充道。
自2020年州選舉以來,23名民興黨議員中共有11人叛逃。
所有人都支持沙巴人民聯盟(GRS)政府。
民興黨秘書長拿督羅樂多帕多瓦表示,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做出裁決後,決定重新審視這些合約。
他說,他們也想在對叛逃的議員做出任何決定之前研究判決的依據。
他表示,他們還沒有得到(高等法院)裁決的依據,這次會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
帕多瓦補充說:“我們將首先審查判決,然後再做出決定。
” 2022年6月,亞庇高等法院法官黃祥東(譯音)宣佈,未註明日期和未簽名的辭職信是非法的。
黃法官在作出判決時表示,民選代表應該能夠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行事,不應受到政黨或選民的法律約束。
他表示,在 2020 年州選舉之前簽署未註明日期的辭職信和效忠民興黨的承諾,等同於非法計劃。
他說,當選的立法機關議員應該自由地根據自己的最佳能力行事,他或她的獨立判斷不應在法律上受到對其政黨或選民的義務的限制,也不應受任何人的支配。
黃法官表示:“任何束縛或剝奪立法機關民選議員自由的安排都將違反公共政策,並且是非法的。
” 他補充說,任何基於這種剝奪這種自由的安排的訴訟理由都不能在法律上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