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廿三日訊】一名退休人士被控為非法移民提供庇護場所,遭法庭面控後俯首認罪,遭判決罰款5千令吉。
72歲的阿旺布江乃被控於5月19日凌晨1時45分左右,在實必丹甘榜巴嘉樂的一間違章屋,為一名31歲的菲律賓女子提供庇護場所,觸犯移民法令第55E(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條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認罪狀,向地庭法官阿茲麗娜求情時,指退休的他已經沒有收入,但還有一名孩子需撫養,盼以最低罰款判刑。
來自移民局的主控官阿都拉密夫則要求法官依法嚴懲。
法官遂判決被告每庇護一名非法移民,罰款5千令吉或以1個月牢獄代替。
被告已繳清罰款。
被控恐嚇要打傷乘客 電召車司機不認罪 【亞庇廿三日訊】電召車司機疑不滿乘客過於用力關上車門,在法庭被控恐嚇乘客,他否認罪狀要求審訊。
37歲的海魯拉達里乃被控於9月15日下午1時17分左右,在連接加拉文星商場的路橋上,對一名22歲的乘客刑事恐嚇,恫言將對方打傷,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主控官凱萬依爾申警長要求推事擇期過堂,不反對被告獲保釋。
被告則向推事求情,盼減低保釋金。
推事遂擇定案件於10月19日過堂,允許被告以1千300令吉保釋金及2人擔保外出。
另一方面,50歲的耶瑟艾納被控於8月17日早上11時許,在實邦加一個建築工地,手持一把巴冷刀恐嚇建築工人,觸犯刑事法典第506條文。
被告承認罪狀,但否認案情指他手裡拿著的是一把巴冷刀。
推事遂拒絕被告認罪,並擇定案件於10月19日開庭審訊。
否認兩度家暴妻子控狀 修車員准保外候審 【亞庇廿三日訊】一名修車員在短短4天內兩度家暴妻子,在法庭面對兩項控狀的他,否認所有罪狀,要求審訊。
49歲的張益熙(譯音)乃被控於9月15日晚上11時許,在兵南邦新山東路一間民宅,蓄意向32歲的妻子左眼揮拳,導致對方受傷。
第二項控狀指他於9月18日晚上8時30分左右,在相同地點以鞭打方式造成妻子的臀部受傷。
兩項控狀皆指他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並與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同讀。
被告否認所有罪狀,主控官艾柏巴希林警長要求推事潔西卡奧波擇期過堂,建議將被告的保釋金設在每項控狀6千令吉,因被告在4天內兩度家暴妻子。
被告的辯護律師則求情減低保釋金,指被告尚需撫養3名子女。
推事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10月21日過堂,允許被告在每項控狀以3千500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需每兩個星期1次到警局報備行蹤。
她也諭令被告需與受害者時刻保持500公尺的距離,除非得到查案官的允許,否則不得與家人有任何聯繫,直到案件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