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被控販運逾7公斤大麻案 法官指被告只是暫擁有關毒品 判表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5 Aug 2022 • 8:53 A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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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菲茲丁(左三)從辯護律師藍星(右二)手中接過獲釋公文。

右一為于宛君律師,左一為曾文潔律師。

【亞庇四日訊】高庭宣判被控販運重逾7公斤大麻的廚師,表面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在犯人欄的被告聞判後喜極而泣,他過後在庭外聲聲感謝辯護律師替他討回清白,並希望接下來好好與家人團聚。

他在受詢也說,自己原本經營一間牛雜店,但在他被捕後關閉。

他將重新出發,重開自己的牛雜店,撫養已經2歲的女兒。

28歲的哈菲茲丁乃被控於2020年8月6日早上11時至中午12時之間,在文都善路一座公寓販運淨重7公斤又158.60克的大麻,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39B(2)條文下被判刑。

來自布城關稅局的副檢察司努蘇麗雅蒂在被告否認罪狀後,於初審時傳召了共17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

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完成初審後宣判時,指被告只是暫時擁有(Momentary Possession)該毒品,而參與突襲行動的執法員(第十五名證人)也同意案件不含販運毒品的元素。

她也指查案官(第十七名證人)參與了突擊行動和錄取被告口供,執法員在逮捕被告時也沒有發出警告聲明。

她指控方在初審時並無法證明被告擁有毒品,因此案件不含販運毒品的元素,遂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

被告是由藍星律師、于宛君律師和曾文潔律師代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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