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七日訊】法庭宣判被控強姦小姨子的建築外勞,罪名成立,判決他入獄20年兼鞭笞11下。
該名55歲的印尼籍外勞持有合法護照,控狀指他於2021年2月8日下午1時許,在古打毛律甘榜里魯特一間沒有門牌的民宅,強姦當時年僅15歲10個月大的小姨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
被告否認罪狀後,副檢察司譚寶晶於初審時傳召了共9名證人出庭供證。
沒有辯護律師的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後,傳召2人出庭抗辯,全案審結。
地庭法官依爾希彼慕絲今午在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舉證,並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犯下如控狀所指的罪行,遂裁決被告罪成。
被告在求情時盼法官輕判,指他與已故的元配育有5名子女。
他與現任妻子膝下猶虛,因為此案的緣故正辦理離婚手續,並堅稱自己清白沒有強姦小姨子。
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指被告在抗辯時僅一味否認。
她說,受害者在供證時對指認被告也感到恐懼,顯示受害者在案發後,蒙受嚴重的心靈創傷,盼法官判下重刑。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2021年2月19日被捕算起,服刑期滿後,交由移民局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