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三日訊】在兩項強姦女學生控狀罪成的前田徑教練,遭高庭駁回上訴,維持地庭判決他入獄共23年兼鞭笞2下的刑罰。
被告的辯護律師過後申請暫緩執行刑罰,以便到上訴庭上訴。
不過,高庭鑑於被告缺乏特殊理由,拒絕其申請,諭令被告即日起入獄服刑。
該名49歲的前田徑教練哈山里威拉是一名單親爸爸,他被控於2018年3月18日晚上11時許,在吧巴京那律某住宅區的民宅內,強姦一名年齡只有15歲的女學生,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
次控狀則指他於2018年3月24日晚上7時至8時之間,在里卡士綜合體育館的宿舍強姦同一名學生,觸犯相同法令及條文。
地庭於2020年10月2日在案件審結後,宣判被告罪成,判決他在首控狀入獄10年兼鞭笞1下,次控狀入獄13年兼鞭笞1下。
被告不服判決到高庭上訴,並獲暫緩執行刑罰。
高庭法官拿督陳賜榮在聆審被告的上訴後,認為地庭的判決無誤,法官也沒有被誤導,故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地庭的裁決和判刑。
被告是由藍星律師和曾文潔律師代為上訴,副檢察司艾費阿古斯代控方答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