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撤回上诉 扎希摆脱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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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Dec 2024 • 8:44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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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2日讯)总检察署今日撤回针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原定今日聆审控方的上诉,然而,随着总检署撤回上诉后,这意味着,现年71岁的扎希已摆脱VLN案的官非,维持无罪释放。

在今天的庭审,总检署上诉和审讯组副主任拿督尤赛尼阿米尔通知上诉庭三司撤回上诉,并指总检署接纳扎希的陈词。

尤赛尼告诉法庭,总检署在审查整起案件后,并未发现有证据显示扎希直接利用其职权授予合约。

“证词显示,这些合约是在被告(扎希)出任内政部长之前颁授的。

这消除了被告有机会或空间滥用权力。

”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为首的三司,随后撤销控方的上诉。

另外二司分别是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以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今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便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并择定于9月9日聆听该上诉申请,不过,上诉庭较后改期延至今日聆审。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宣判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VLN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VLN综合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VLN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