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20日上午对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创始人许家印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许家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恒大集团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约52.9亿令吉),对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约42亿令吉);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2016年至2021年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分别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同时,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
数罪并罚 犯罪数额巨大
法院认为,恒大集团、许家印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恒大地产的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
法院指出,相关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根据法律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
相关涉案人员一并获刑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还对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运用资金等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对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人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宣判。
此次宣判标志着恒大案件司法程序取得关键进展。自2021年恒大集团陷入债务危机以来,总负债高达约2.5万亿元人民币,严重资不抵债,2023年8月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此后,许家印及恒大多名核心成员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此次一审判决的严厉程度,反映出司法机关对金融犯罪和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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