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八日訊)網紅仄慕娜丁承認發表構成藐視法庭的言論,遭“扎拉驗屍庭”判決罰款300令吉.
仄慕娜丁是通過臉書賬號”莫娜丁“的貼文,於9月4日針對驗屍庭第一名供證人(法醫)的供詞,發表構成藐視法庭的言論。她於9月10日收到總檢察長發出要求解釋函,並於9月19日通過法定聲明書(Statutory Declaration)做出回覆.
來自布城的副檢察慕斯達華告訴驗屍官阿米爾沙,仄慕娜丁是通過臉書賬號”莫娜丁“的貼文,於9月4日針對驗屍庭第一名供證人(法醫)的供詞,發表構成藐視法庭的言論。她在貼文中試圖製造輿論,引導讀者相信法醫的供詞,傾向13歲死者扎拉凱琳娜並非自行墜樓而喪命。在研訊仍在進行時,她意圖以自己的見解,干擾驗屍官的最終裁決.
他說,她在法定聲明書對其言論致歉,但這並不足以免除她藐視法庭的行為,因此是一名藐視法庭者.
慕斯達華指出,這名藐視法庭者已違反《法院規則》第52條文第3(2)款,鑑於此案是在地庭審理。因此可在《初級法庭法令》第99A條文,以及第三附表第26段下,遭判決罰款不超過300令吉或不超過6個星期的監禁.
仄慕娜丁的辯護律師祖漢里過後向驗屍官求情,指其當事人已在最快的時間將貼文撤下,並多次發表道歉的聲明,包括在其臉書貼文致歉。其當事人是一名社運人士,同時也在7年前領養一名唐氏綜合症的兒童,如今已17歲.
他說,其當事人在第一時間承認罪行,盼法庭能從輕發落,僅以罰款判刑。仄慕娜丁過後也向驗屍官求情,指她已認識到自己犯錯,並竭盡所能通過各種管道,包括在其臉書貼文對“扎拉驗屍庭”、法醫,以及涉及的相關人士和家屬,致以萬分歉意.
驗屍官經考量後,認為藐視法庭者已在第一時間認罪,並撤下有關貼文,同時附之行動對涉事的各造做出公開道歉,不適宜判處監禁。他遂判仄慕娜丁罰款300令吉,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Picture1.jpg : 網紅仄慕娜丁(左一)承認其言論構成藐視法庭,遭“扎拉驗屍庭”判決罰款300令吉。右一為其辯護律師祖漢里.
扎拉驗屍庭沙菲益藐視法庭申請案展延明年2月3日聆訊(亞庇十八日訊)沙巴民興黨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的“藐視法庭申請案”,將展延至明年2月3日展開聆訊.
沙菲益今日並沒有出庭,他是由扎卡利亞律師、曾國竣律師和巴特羅密歐律師代為辯護。 驗屍官過後批准拿督斯里沙菲益免於出庭,並被辯護律師告知,他們已於12月15日入稟法院申請,要求撤銷此藐視法庭的送交法庭程序.
來自布城的副檢察司慕斯達華,證實辯方已入稟申請撤銷“藐視法庭申請案”,但控方將依據聆訊程序,繼續此案進程.
驗屍官阿米爾沙隨後喻令控方於12月26日或之前提交申請案的陳述書,辯方需於下個月9日或之前作出回復,雙方需於下個月19日或之前提交書面陳詞.
也是前沙巴首長的沙菲益於較早前,通過臉書賬號”沙菲益阿達“的貼文,發表涉嫌構成藐視法庭的言論。他是於9月23日收到總檢察長發出要求解釋函(Show Cause Notice),並通過代表律師湯米托馬斯的律師樓,於9月29日回復了該要求解釋函.
沙菲益在回復中並未否認曾發表過相關的言論,但他未能就《法院規則》第52條文第2B款的説明原因,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驗屍庭隨後於10月23日批准上述藐視法庭申請案的准令,控方過後於11月3日下午,在斗湖將相關訴訟文件移交沙菲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