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沙巴40%權益卻提出上訴 鄧高:兩者本質上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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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Jan 2026 • 8:29 A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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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廿二日訊)斗亞蘭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威弗烈鄧高(圖)指出,聯邦政府持續就沙巴享有聯邦淨稅收40%權利的高庭裁決提出上訴,只會延長不確定狀態,並侵蝕沙巴人民對國家制度的信任.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感謝國家元首施政御詞」動議辯論時表示,承認沙巴的憲制權利,卻同時對已確認該權利存在並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法庭裁決提出上訴,兩者本質上相互矛盾.

他說:「我必須坦率指出,從實質與理據來看,這項上訴看起來像是試圖再次質疑沙巴的憲制權利。一方面承認權利,另一方面卻對裁決提出上訴,這傳遞出極為矛盾的訊息。」鄧高指出,40%的權利並非新的要求,也不是聯邦政府的恩惠,而是明文載於《聯邦憲法》第112C與112D條款,並受《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保障他提醒,相關權利曾在1965年至1975年間實施,隨後在缺乏合理解釋的情況下被中止.

他亦援引亞庇高庭於2025年10月17日作出的裁決,該裁決確認40%權利合法、存在且具約束力,並頒布強制令,要求聯邦政府與沙巴州政府在90天內啟動談判,並最遲於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

他說:「96天過去了,進展卻極為緩慢,而剩餘時間僅有84天。現在不是拖延的時候,而是展現決心與政治勇氣的關鍵時刻。」他同時敦促撤回上訴,並立即落實支付.

鄧高強調,不遵從法庭指令絕非小事,因為這關乎司法機構的尊嚴以及人民對法治原則的信心.

他指出,持續上訴只會加深沙巴人民長期以來對其憲制權利遲遲未獲落實的不信任感.

結合基層現實,他指出沙巴仍面對顯著的發展差距,包括鄉區道路破損不堪、水電供應不穩定、超過300所危樓學校,以及全國最高的貧困率.

他表示:「40%的課題不只是數字問題,而是讓沙巴能夠更有系統、更公平、更有尊嚴地發展的關鍵財政基礎。正義從不削弱國家,真正瓦解信任的是不公不義。」因此,他強調撤回上訴並非示弱,而是政治勇氣與對憲法的尊重,亦符合國家元首的諭示,即所有建國文件與協議都必須受到尊重並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