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二日訊】沙巴律師公會(SLS)提出了聯邦政府有義務根據聯邦憲法每年向沙巴州支付特別補助金的關鍵問題。
該會主席陳權芳表示﹐必須強調的是﹐沙巴的40%權利應在1963年9 月16日馬來西亞聯邦成立後立即支付﹐這是根據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授予沙巴的一項基本權利。
“1963年2月27日的政府間委員會報告明確提到了這項權利以及其他權利﹐強調了沙巴財政撥款對其發展需求的重要性。
” 他說﹐在馬來西亞成立時﹐沙巴和砂拉越被認為在經濟上落後於馬來亞。
因此﹐繳納沙巴40%福利的義務對於縮小經濟差距、確保沙巴人民的進步和福祉至關重要。
他指出﹐聯邦憲法第112C條文和聯邦憲法附表10第四部分第2節明確概述了聯邦政府向沙巴支付這項權利的憲法責任。
“然而﹐根據第112D條的規定﹐該義務須接受審查。
第一次審查應不遲於 1969 年進行﹐第二次審查應不遲於1974年進行。
” 他說﹐2022年4月14日﹐聯邦和沙巴政府宣布就支付2022年至2026年期間的年度補助金達成一致﹐但有關沙巴40%權益的談判仍在進行中。
“然而﹐聯邦政府於2022年4月20日發布了一項審查令﹐撤銷了1970年沙巴特別撥款(首次審查)令﹐嚴重違反了對沙巴人民的憲法義務。
” 他也說﹐該會認為聯邦政府的這項行為嚴重違反了其憲法義務﹐並產生了重大的法律後果。
“從1974年到2021年﹐沙巴人民長期遭受這種違法行為的後果﹐長達 48 年的權利被剝奪。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失去的歲月”﹐而承受這個負擔的是沙巴人民。
” 並說﹐在啟動 40% 索賠行動之前﹐沙巴律師公會與政治分歧的各政黨進行了廣泛的磋商﹐確保我們方法的透明度和包容性。
“我們很高興留意到州政府的積極反應﹐首席部長拿督哈芝芝諾承認本會就沙巴根據聯邦憲法有權獲得的40%淨收入特別補助金申請司法審查。
” “州政府承認我們的倡議是一項無黨派、非政治的追求﹐符合沙巴 1963年加入馬來西亞時的憲法安排。
” 他表示﹐必須強調的是﹐我們的行動完全是為了沙巴人民的利益而發起的﹐無論政治派別或政黨議程如何。
本會仍然致力於此事業﹐並將繼續捍衛正義和履行憲法義務。
“沙巴人民應享有應有的權利﹐本會將通過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堅定地解決此問題和其他問題﹐確保伸張正義並維護憲法義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