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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廿四日訊)於本月中旬在擔布南發生的弑殺母親案件,被逮捕的青年今天在根地咬推事庭被控謀殺。推事展延案件過堂,以待控方將化驗報告呈堂.
31歲的艾力遜蘭戛乃被控於9月11日下午2時許,在擔布南甘榜卡达甘央一間出租屋,弑殺56歲的母親,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罪成者在上述條文下,可遭判決死刑,或監禁30年至40年之間。若未遭判決死刑,則需强制施加不少於12下的鞭笞.
法庭並無記錄被告是否認罪,負責提控的丹尼爾多米尼克警長要求推事費偉安艾渥擇期過堂,指控方仍在等待相關的化驗報告出爐。推事遂擇定案件於10月29日再次提堂,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
根據較早前的報導,被告相信是承受剛離婚的壓力,加上與母親因誤會發生爭執,而持刀捅向母親的腹部,最終發生弑母的悲劇。命案發生後,警方遂展開追捕行動,並在甘榜蘇貢的一間臨時小屋,成功將被告逮捕法辦.
在亞庇,高庭宣判被控殺害妻子的外籍勞工,罪名成立,並判處他入獄35年兼鞭笞12下.
35歲的努沙丹振是一名菲律賓籍的建築勞工,他被控於2022年3月22日晚上10時至11時45分之間,在亞庇市西加麥商業區3樓的一間出租店屋,將22歲的妻子砍死,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控方在被告否認罪狀後,於初審時共傳召了16名證人出庭供證,力指被告罪行。被告於今年3月26日遭判決表罪成立後,自行出庭抗辯,全案審結。被告是由賈米迪沙禮律師代為辯護,高庭法官拿督瑟麗絲蒂娜在宣判時,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指證被告犯下如控狀所指的罪行,遂裁決被告罪成.
副檢察司達娜瓦查妮是過後要求高庭法官從重量刑,指此案受害者是被告的妻子,並遭到被告殘忍殺害,死者遺體幾乎屍首分離。被告的辯護律師則向高庭法官求情,盼判處被告服牢獄,指此命案的性質不屬於“極其罕見”.
高庭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2022年3月22日被捕算起.
根據較早前的報導,被告與死者相信是因為感情破裂,而在出租店屋發生激烈爭吵。被告之後疑是情緒失控,爆怒使用從厨房拿來的切肉刀,反復揮砍將妻子砍死。被告在犯案後自行報案,並向警方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