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BC新闻星期二(6月23日)报道,日本岐阜县警方以涉嫌提交虚假婚姻届为由,逮捕一名中国籍男子和一名日本女子。警方指两人去年向岐阜县瑞穗市役所递交虚假婚姻届,女方并收取100万日元(约2万5300令吉)报酬,协助男方取得在日本长期居留的资格。
被捕男子名叫王志刚,36岁,中国籍,住在东京都,职业不详;女方铃木理胡,25岁,是岐阜县瑞穗市一家公司的职员。
两人已承认嫌疑,王志刚向调查人员供述,自己因为想在日本长期工作,所以进行了伪装结婚。报道指出,此案并非感情生变引起的纠纷,也不是普通跨国婚姻常见的家务问题,而是警方查证后认定婚姻届本身属虚假登记。
婚姻登记中日不同
日本的婚姻登记制度与中国不同。中国人办理结婚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日本人则须向所在的市区町村役所提交婚姻届,户籍随之变更,手续本身不具仪式感,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法律身份。
对外国人而言,与日本人结婚后可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类别的在留资格。这项资格并非自动核发,也不是递交婚姻届便可获批,但相较多数工作签证,其限制确实较少。工作签证审查学历、职业类别、雇佣关系及公司材料;配偶者资格的审查重点则在于婚姻是否真实,以及双方是否确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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