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六日訊】斗湖野生動物保護局主管皮里莫斯蘭布斯透露,2022年至今斗湖共有8起涉及野生動物的逮捕案件。
他是在野生動物保護局助理官員喬恩塔蘭陪伴下,禮貌拜訪斗湖警局主任賈斯敏賓胡申助理總監後,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以上消息。
皮里莫斯蘭布斯表示,野生動物保護局與斗湖警方進行多次討論,涉及兩個部門在執法方面的合作,特別是在涉及野生動物的問題上的合作,包括展開綜合行動,合作打擊偷獵行為,以逮捕盜獵者。
「我們僅是初步討論,內容也不全面,今年的逮捕案件雖然有8起,但如果涉及獵殺案件則並不多,只有非法擁有保育動物的案件比較多。
」皮里莫斯蘭布斯說。
他奉勸所有有部飼養保育動物的人士在尚未正式飼養之前,必須向野生動物保護局咨詢相關動物類型是否能私人飼養。
因為根據我國《1997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所有附表在該法令 1、2及3頁中列出的所有動物都不能作為私人擁有,因此飼養前最好調查清楚,避免惹上官非遭到控訴。
1997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是一項區域性法律,僅在馬來西亞婆羅洲的沙巴州執行。
目的是保護本地瀕臨滅絕的動植物種,並控制這些物種的貿易,並詳細說明了對違反該法令規定的規則和法律的人的具體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