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二日訊】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人員根據公眾提供的情報及投訴,前往納閩一處遊樂場展開執法檢查,發現該遊樂場經營者未有為部分遊樂項目清楚展示收費標準。因此,執法人員當場依據《2020年價格管制與反暴利(商品價格及服務收費標示)命令》,並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與反暴利法令》(第723法令),對有關經營者開出罰單.
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總監朱奈達說:根據相關規定,所有商家或服務提供者必須在交易前,以清晰、顯眼且易於消費者理解的方式展示商品價格或服務收費。若未遵守有關規定,將影響消費者在資訊透明的情況下作出選擇,並可能導致服務交易過程中產生混淆.
她表示:對於上述違法行為,一旦罪成,個人最高可被罰款5萬令吉,或根據法令規定被處以罰單;若屬公司或法人機構,則最高可被罰款10萬令吉.
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將持續加強監督與執法檢查,確保所有商家及服務提供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於任何違反規定者,當局將毫不妥協地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該局也呼籲公眾,若發現任何涉及貿易及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應積極向其提供情報或提出投訴,共同維護一個更加透明、公平及誠信的商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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