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廿日訊】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圖)今日希望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能夠同情地聽取目前國內數千名無國籍兒童的公民權請求。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雖然出生在這里,但沒有申請公民身份的適當文件。
因此,政府應該以同理心和同情心來處理這些特別的案件。
這些孩子無國籍並不是他們的錯。
我們應該將他們視為國家的人力資產而不是負債。
有鑒於此,內閣應該認真重新考慮已經同意的一些公民權修正案,其中包括刪除《聯邦憲法》第二附表中取消棄嬰(包括被遺棄兒童)獲得公民身份的權利的某些條款。
他說,這就是我們需要考慮同情心和人道主義的地方。
李氏歡迎內政部長準備與非政府組織和其他相關人士就政府考慮的公民權憲法修正案進行接觸,確實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另一個好消息是馬來西亞母親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身份問題也已經得到解決。
李氏希望每個兒童都擁有獲得國籍的固有權利。
一旦行使這項權利將為無國籍兒童提供基本權利和尊嚴。
剝奪他們的權利將使他們容易受到剝削、歧視,並被排除在教育和醫療保健等基本設施之外。
無國籍兒童還容易受到剝削,包括人口販運、強迫勞動和童婚。
此外,這些兒童生活在被拘留或驅逐出境的恐懼之中。
這是任何孩子都不應該忍受的痛苦生活。
而法律文件是防止此類濫用行為的重要保障。
他說,政府有責任保護國內所有兒童的權利,無論其國籍。
因此同情地對待無國籍兒童不僅僅是道德問題,也是社會的基本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