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跨年夜活动放烟火 男子面临3年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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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an 2025 • 5:30 PM M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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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岁男子在杭州跨年夜放飞气球的活动施放烟火,一度引起群众恐慌,随即被警方带走。杭州警方通报,他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项罪名至少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恐创下中国放烟火最重刑罚纪录。

年关将至,中国官媒央视新闻星期六(1月11日)报道上述消息,警示意味浓厚。

报道说,1月1日零时,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的现场,当天,近9万市民和游客自发聚集在这里迎接新年的到来。就在倒计时结束,大家放飞气球祈福的过程中,人群中的一名男子突然点燃了手中的烟火向空中喷射。

放烟火引起恐慌

杭州市站前派出所警员于晓峰说,当时他在平海路点位进行执勤。这时天空中气球是最密集的。周围的群众已经引起了不小的恐慌,有弯腰躲避的,有大声尖叫的,甚至看到烟火的火星掉落在群众的衣物上面。他就赶紧疏散人群,同时呵斥对方,但是对方也不以为然,他第一时间对该男子进行了控制。

报道说,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经过审讯,警方得知该男子姓李,22岁,是外省籍无业人员。当天,他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火,邀请朋友一起走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

杭州市湖滨派出所副所长高逸伦说,李姓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调查发现,李男放烟火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因为活动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是氦气气球。如果这些气球里面是氢气等可燃气体,一遇到火源,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国刑法,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群聚集恐酿严重事故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说,在一个特殊的时段,人员密集,李男偷偷携带烟火,向天空飘着的气球放这种“加特林”烟火,可能会造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损害。李男实际上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只不过最后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他认为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开案例显示,在中国大陆违规施放烟火、鞭炮,通常会被处以人民币500元(约306令吉)以下罚款;若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可能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李姓男子若罪名成立被判有罪,将面临至少3年有期徒刑,恐创下中国放烟火最重刑罚纪录。

社群影片显示,李男施放烟火后,随即被警方带走。他当时不以为意,还笑嘻嘻比出强壮的手势。自新闻播出后,引发中国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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