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局2至3個月才抄水費單 黃勇斌:無形中增加用戶負擔

19 Jul 2024 • 2:29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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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斗湖十八日訊】就斗湖水費單僅會在兩至三個月才發一次的現象,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今日促請水務局以更公平的方式對待消費者,避免累積多月的水費單費用因此倍增。

他表示,水務局兩至兩個月才抄寫水單,這對消費者卻是不公平的,“水費的費用是以立方米作為計算,前十立方米的用水單位是以三十仙的費用為標準,超過了十一立方米至廿立方米就收取六十仙,廿一至三十五立方米則是一零吉十仙,超過六十個用水單位之收費為每立方米1令吉八十仙“ “這個意味著,水費單如果累積越久,收取的費用就會越高,消費者就必須繳付更昂貴的費用,這顯然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 他稱,水務局征收費用的結構並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水務局沒有每個月定時抄寫水單,而長時間累積用水量,將使用戶被迫繳付更昂貴的水費。

他也敦促沙巴水務局應該效仿電力公司,每個月進行抄寫水單,讓消費者能公平的繳付費用。

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也是在日前接獲富士園居民投訴水表出現異常一事後,特別就水務局兩至兩個月才抄水單的情況,向水務局作出了上述呼籲。

另外,對於住家如果突然出現水費不尋常的高漲,或者是水表轉動速度快的現象,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也希望民眾提高警惕,一旦發現後就立即檢查。

“根據水務局告知,水表如果出現異常的快轉,極有可能是家中出現泄漏爆喉情況。

如果水表之內出現泄漏,這個是屬於消費者本身需要承擔的,不過如果這個泄漏是在水表之外,水務局則必須全面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