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一日訊】聯邦總檢察長將針對上訴庭裁決允許沙巴律師協會挑戰聯邦憲法之下特別撥款的2022年公報,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律師克里希納普里雅文古帕爾在司法覆核申請今天在高庭過堂時,這麼告知法官依斯邁布拉欣。
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總檢察長必須在7月17日之前提交上訴許可申請,因為沒有自動上訴至聯邦法院的權利。
為了獲得許可,申請人必須向最高法院證明擬議中的上訴包含首次提出的重要新法律或憲法問題。
然而,依斯邁拒絕暫緩執行上訴庭於6月18日的裁決的申請,並諭令於7月25日過堂。
他表示,如果總檢察長未能提交上訴許可申請,他將繼續審理實質性上訴。
律師大衛馮和傑亞姆·TM·馬裡穆圖代表沙巴律師協會出庭。
布城民事法庭組副主管三蘇博哈山向《自由今日大馬》證實了依斯邁對該事項的立場。
上個月,由法官P·拉溫德蘭領導的三人上訴庭批准沙巴律師協會的上訴許可,表示法庭不認同總檢察長關於特別撥款問題不可訴訟且法庭不得審理此案的觀點。
參與聆審上訴者也包括法官納茲蘭加扎利和朱嘉新。
拉溫德蘭表示,沙巴律師協會作為一個代表沙巴律師的法定機構,並不是為了個人補償40%特別撥款問題而提起訴訟,而是作為公共利益訴訟,為所有沙巴人民謀福利。
上訴庭指出,沙巴律師協會的司法覆核重點在於聯邦政府在1974年至2021年期間未檢討沙巴的特別撥款權益。
拉溫德蘭說:“2022年進行的檢討據稱未考慮所謂的‘失去的年份’。
” 沙巴律師協會尋求廢除2022年公報,該公報聲明聯邦政府將在2022年至2026年期間向沙巴支付總額為5.272億令吉的特別撥款。
該會也要迫使聯邦政府根據憲法第112D條進行另一次檢討,以適當“反映”沙巴的40%淨稅收權益。
沙巴律師協會辯稱,從1969年到1973年進行了一次檢討,但此後未再進行。
因此,它表示,沙巴人民失去了47年的特別撥款權益。
聯邦政府認為,撥款的數額應由聯邦和州政府共同決定,考慮財政和財務狀況。
2022年11月11日,依斯邁批准沙巴律師協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理由是這是一個公共利益案件,該會有提起申請的法律地位。
其決定得到上訴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