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一日訊】法庭今日在沙巴水門案貪污審訊中被告知,前沙巴水務局副總監的金錢被扣押,是因為這些金錢被懷疑是黑金。
40歲的格倫洛雷斯告訴法官阿布巴瑪納,遭扣押的這筆金錢和一份搜查清單已經交給查案官處理。
格倫乃控方重召的第二位證人。
在副公共檢察司馬哈迪阿都朱瑪引導下,證人確認該筆錢是向沙巴水務局副總總林南炳,即本案的第三名被告扣押的。
證人進一步作證,在一份日期為2016年10月22日的扣押清單上,第一頁和第二頁上分別有他和林氏的簽名。
在回答一個問題時,證人表示,扣押的金錢是交給一位名叫端尤索夫的查案官處理,因為他是調查林氏的主要查案官。
與此同時,吉隆坡股票交易所高級經理作證稱,第一和第二被告,即前沙巴水務局總監阿旺莫哈末塔希爾莫哈末德達立以及其妻弗基雅,並沒有任何中央存管系統( Depositary System,CDS)帳戶。
然而,58歲的阿朱納伊迪凱蘭進一步作證,林氏擁有一個CDS帳戶,但該帳戶自2020年8月3日起處於休眠狀態。
在副檢察官贊德林的首次盤問中,證人表示,林氏的CDS帳戶的最後一筆交易記錄是在2012年3月21日。
對於一個問題,證人解釋說,在CDS中,將會有存款人的個人資訊和在馬來西亞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交易記錄。
回答另一個問題時,證人證實,在2012年3月21日之後,系統上再也沒有林氏的股票交易記錄。
審訊將於6月22日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