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爭取憲賦40%淨稅收權利 16日聆審沙律協上訴 陳權芳:標誌沙能否獲合法收益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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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ay 2024 • 2:32 PM MYT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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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二日訊】上訴庭將於本月16日聆審聯邦政府針對亞庇高庭於2022年允許沙巴律師協會尋求司法檢討布城向沙巴州政府支付40%淨稅收的憲法責任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

沙巴律師協會前會長拿督陳權芳(圖)表示,這起官司對沙巴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他今日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場即將到來的官司,標誌著沙巴爭取其應得的憲法權利的關鍵時刻。

” 他強調,沙巴律師協會決心確保沙巴在聯邦憲法第112C和112D條文以及第十附表第二部分第2節中規定的40%淨稅收權益受承認和履行。

他說:“這項權益代表著聯邦政府來自沙巴的淨稅收的五分之二(40%),遠遠超過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時所收到的金額。

” 陳權芳指出,審訊原本定於八個月前進行。

他說,這次審訊是由於聯邦總檢察長挑戰高庭於2022年11月作出的裁決,當時,高庭允許沙巴律師協會尋求司法檢討布城向沙巴州政府支付40%淨稅收的憲法責任。

他說:“雖然總檢察長對沙巴律師協會的法律地位提出異議,但該會堅決維護自己代表沙巴人民尋求正義的權利。

” 總檢察署署隨後提出申請,以撤銷亞庇高庭於2022年11月11日作出的裁決。

總檢察署也獲得暫緩執行令,以在等待上訴結果之際,阻止亞庇高庭聆審這起官司的實質問題。

9月14日的審訊隨後被上訴庭推遲,後來,沙巴律師協會對推遲提出異議,並向法庭提交緊急審訊準令,以顯示該案件具有相當重要的公共利益,並且應該予以審理。

陳權芳說,儘管聯邦和沙巴政府都承認個別責任,並於2022年和2023年兩次針對第112D條款進行檢討,以確定2022年至2026/2027年的期間的權利,但仍存在重大差距。

他說:“第二次強制檢討,原本於1974年到期,但直到2022年才進行,使得48年的期間被忽視,許多沙巴人稱之為‘失落的歲月’。

” 他說:“沙巴律師協會也希望獲得法庭一項明確宣判,即根據憲法規定的真正意圖,40%的權益應該被詮釋並忠實交付,以維護聯邦憲法的精神。

” 沙巴律師協會於2022年6月9日申請進行司法檢討,以推翻布城每年撥款給沙巴的1.256億令吉,稱其不符合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MA63)下沙巴應有的稅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