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十七日訊)民興黨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希望聯邦政府不要對高庭確認沙巴享有聯邦淨稅收40%憲法權益的高庭裁決提出上訴.
他指出,高庭今日的裁決內容已清楚說明《聯邦憲法》及《1963年馬來西亞協定》(MA63)所保障的原則,因此應該在建國精神下予以尊重.
他今日在民興黨總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希望他們不要上訴。判決內容已經非常明確,憲法裡早已寫明——包括支付的機制,以及如何將那40%退還給沙巴,一切都有依據。」沙菲益指出,若聯邦政府提出上訴,只會引發不必要的揣測與疑慮,並拖延沙巴人民等待已久的權益.
他說:「當然,他們擁有憲法賦予的上訴權,但我們希望不會走到那一步。」他回憶自己擔任首長時,曾對時任聯邦政府用以計算沙巴5600萬令吉特別撥款的公式提出異議,強調該撥款並不屬於40%應得份額的一部分.
他說:「我當時在內閣會議上已明確表示不認同那個公式。那5600萬只是特別撥款,並非那40%。內閣會議記錄裡都可以查得到。」他指的是他於2019年擔任MA63落實委員會成員期間的會議.
沙菲益也指出,這項40%的權益是沙巴專屬的安排,砂拉越並沒有,因此聯邦政府更應該信守這項承諾.
他表示,40%淨稅收權益是沙巴在1963年同意成立馬來西亞時的重要基礎,確保州政府能自主管理自身的發展與資源.
他說:「這不是政治口號,而是對建國協議的尊重。」亞庇高庭今日裁定沙巴律師協會勝訴,確認依據《聯邦憲法》第112C與112D條文,沙巴享有40%聯邦來自沙巴淨稅收權益,該權益仍具法律效力並可執行.
不過,聯邦政府仍保留提出上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