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廿四日訊上訴院已定於 6 月 18 日就聯邦總檢察長針對亞庇高庭批准沙巴律師協會啟動40%淨稅收司法審核的決定提出的上訴作出裁決。
法官拿督拉溫巴拉古魯 、拿督莫哈末納茲蘭扎嘉利和 拿督Dr Choo Kah Sing三司今日在線審訊時做出這一決定。
沙巴政府由州總檢察長拿督諾艾莎莫哈末尤索夫和州政府法律顧問拿督蘇觀山代表。
在沙巴律師協會對沙巴索回40%淨稅收司法審核訴訟中代表州政府的律師已被撤換。
州政府也撤回其指派律師東姑弗雅阿末在上訴案中所作出的所有「誤導性陳詞」。
沙巴州律政司署於 5 月 21 日提出撤換律師的通知。
諾艾莎證實東姑弗雅已不再代表沙巴州政府。
諾艾莎今天在案件管理後表示:“州政府撤回上訴庭就沙巴律師協會立場問題提出的所有意見,因為州政府沒有在高庭提出或提出意見。
”。
“此外,州政府撤回向上訴庭提出的意見,其中提到聯邦憲法第112C和112D條文是‘願望’,而不是沙巴州的強制性或絕對權利。
” 上訴法院已確認該項撤回並於 6 月 18 日做出裁決。
諾艾莎較後發文告向公眾保證,州律政司署充分承諾並將 繼續堅定支持沙巴人民維護沙巴州在1963 年馬來西亞協議和聯邦憲法中概述的憲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