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納閩十六日訊】納閩一名飲食業者因涉嫌對所售果汁飲料價格作出具誤導性的標示,已被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人員採取行動.
有關行動是根據消費者通過該局官方渠道所作出的投訴而展開。執法小組在檢查中發現,餐單本上所展示的飲料價格,與顧客在結賬時被收取的實際價格不一致.
當局表示,案件將依據《1999年消費者保護法令》(第599號法令)展開進一步調查。若在該法令下被定罪,企業(公司)首次違法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個人則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為此, 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提醒所有商家,必須確保所展示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清楚、準確,並與實際收費一致,以避免對消費者造成混淆。同時,也呼籲公眾如遇相關問題,應通過官方渠道提出投訴,以便當局採取適當行動,保障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