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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六日訊)4名公司的男女東主和1名市場營銷員,今天在反貪污法庭被控向大馬社險機構(PERKESO)遞交虛假申索。他們皆否認各自所面對的控狀,獲批准保外候審.
5名被告的控狀分別指他們對各自公司的就業賦能獎掖計劃2.0(Pekerja Daya Kerjaya 2.0),向大馬社險機構的一名官員遞交虛假申索,並知悉所提交的文件乃造假資訊.
31歲的符XX是一間保險代理公司的市場營銷員,面對3項控狀的他,分別被指於2024年5月30日、9月27日和10月9日,在亞庇某商業廣場的公司犯下上述罪行.
49歲的寳希雅是一間冷凍食品公司的女東主,面對2項控狀的她,分別被指於2024年3月15日和3月18日,在其洛交怡工業區的貿易公司犯下上述罪行.
40歲的阿珍安蒂是一間海產供應公司的女東主,她被控於2024年8月6日在斗亞蘭甘榜拉雅拉雅的鄉村住宅區,犯下上述罪行.
39歲的阿兹哈是一間培訓公司的東主,面對2項控狀的他,分別被指於2024年6月7日和8月14日,在其亞蘭默斯拉商業區的公司犯下上述罪行.
38歲的努法哈娜是一間貿易公司的女東主,她被控於2024年8月19日在孟加達的斗亞蘭繞道的公司,犯下上述罪行。所有被告的控狀皆被指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條文下被判刑.
他們全都否認各自所面對的控狀。地庭法官安迪拉扎里再也擇定所有被告的案件於9月14日進行審前管理,並批准他們在繳交保釋金和2人擔保後外出。所有被告需每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若有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