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十二日訊)斗湖警方提醒民眾,切勿拖欠交通罰單,應根據罰單繳付期限盡早處理,以享有相應的繳款折扣,避免因逾期而面對更高的罰款及進一步法律行動.
斗湖警區總部指出,根據目前警方及陸路交通局交通罰單系統,罰單的繳款折扣取決於從開出罰單日期起計算的繳款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民眾若在第1至第15天繳付罰單,可享有最高50%折扣;若在第16至第30天繳付,則可享有最高33%折扣.
至於第31至第60天才繳付,則須繳付全額罰款,不再享有折扣.
警方也提醒,若拖延至第61天或更久仍未繳付,相關人士可能面對法庭行動,並可能被列入黑名單.
警方因此呼籲民眾不要等到罰單逾期才採取行動,應盡早繳付,以免日後面對不必要的麻煩.
民眾可通過以下管道繳付交通罰單:• MyBayar PDRM• MyJPJ門戶網站及手機應用程序• 陸路交通局辦公室及指定櫃檯斗湖警方強調,預防犯罪與維護道路安全是全民共同責任,駕駛人士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把安全放在首位.
警方也呼籲民眾共同營造安全的斗湖社區,讓家庭更安全、地區更安寧。“早繳罰單,少繳負擔;不要等到逾期,才面對更大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