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當場捉到的垃圾蟲除了罰款,還將他們提控法庭以儆傚尤。
據市政廳總監朱乃娜在文告上披露,從今一月至四月份,市政廳在亞庇市共發出214罰單給亂丟垃圾的“垃圾蟲”,其中有64張罰單是在里卡士灣公園發出的,有關罰單是根據1984 年微型條例(反亂丟垃圾)2005 年修正所發的。
文告指出,在假期期間,里卡士灣公園及西加麥海濱公園的遊客數量增加,然而,有少數市民不負責任地將垃扱丟棄在地上,他們的行為令人非常失望,也玷污了亞庇市的形象。
根據公眾分享的相片及視頻顯示,那些被丟在里卡士灣公園及西加麥海濱公園的垃圾,清楚地表明了有少數公眾,仍然認為保持清潔的任務是當地政府的當然責任。
被人亂丟在這兩個地方的垃圾,不但污染環境有礙觀曕,也令民眾及旅客心生不悅。
針對此事,市政廳不得不派固體廢棄物管理部門的收集單位和清掃單位立即到西加麥海濱公園清掃及收集垃圾。
根據記錄,他們在西加麥海濱公園收集到 200 公斤的廢棄物,並在那裡置放了額外的 120 公升至 240 公升垃圾箱。
“雨傘行動”是由市政府 執法部門採取的行動,該部門還負責控制乞討者、非法小販,該部門也與警方共同努力控制公共秩序和交通管制。
在本週裡,執法單位根據1966 年微型條例(小販),在里卡士灣公園對非法小販發出了五張罰單,同時也在西加麥海濱公園沒收了一名非法小販的貨物。
朱乃娜強調,清潔意識是需要面對的挑戰,也是需要共同承擔的責任。
她呼籲亞庇市民應該樹立最好的榜樣,成為懂得優先考慮環境清潔品質的市民,而不是“垃圾蟲”。